臉書使用者:第一次?


組織或企業管理者可以從自己的片面利益角度去解釋契約跟法律,完全無視自己的責任或民眾與消費者的利益,甚至不惜傷害消費者利益。

把我們的臉書資料送給華為。
把我們的手機資料交給中共管。
把我們的網路行為賣給想掌控我們的企業與政客。
把我們的.......
我們簽下使用同意的時候,以為這會為我們的人生增添一分便利或正面的可能性,而不是被洗腦、奴隸、或欺騙的風險。

我想看到左膠的黃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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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社團臉書連結在此。

目前進度為「備份為輔、更新為主」。

想拜基奴李維的在這邊...
無限的基奴李維

2019/6
臉書使用者:第一次?